各二级院(系)、单位、职能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的精神,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举办团拜聚餐活动。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度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五、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六、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七、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九、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请各二级院(系)、单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从严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岗位廉政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各级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从源头上予以纠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置。
希望全院各级领导干部、教职工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廉洁过好传统佳节。
监督举报邮箱:jijian309@sina.com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