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下午,学校邀请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奎魁在奉贤校区作合同起草的基础与实务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旨在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工合同法律知识水平,提高合同起草、签订及流转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副校长杨广军出席会议,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负责人及合同流转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张哲民主持。
刘律师围绕合同起草的整体思维和必备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结合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和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列举了一系列常用典型合同的注意事项。纪委副书记、纪检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吕晓东结合近期招标采购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作合同合规管理工作提示。教务处主持工作副处长李博就“双一流”项目合同流转中出现的个别典型问题作了分析解读。
杨广军提出五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加强合同法律知识学习,需要和律师建立更紧密联系,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水平;二是要防范合同陷阱,请教务处梳理出已经暴露出的问题,是理解上的偏差还是暗含的陷阱都要仔细分辨,也要请二级学院严格把关,配备好签署、审核专门人员;三是要加强合同程序规范化,请纪检办在合同程序上、管理上提出要求,要消除隐患,明晰责任,进一步加强合同程序规范性;四是要完善合同流程,把审计室功能凸显出来,根据审计业务知识及范围提前介入审核,出现问题明确指出及时修正,每年分析梳理合同质量,形成报告;五是要优化合同管理具体措施,请大家集思广益,提出相关建议再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供稿: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