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计分细则(试行)》(沪城建院【2019】66号)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19】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科研成果申报、审核、计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的科研计分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科研成果主要包括论文、著作和教材、已结项的纵向及校级项目、咨询报告、已授权的专利和软件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横向项目等;
(3)每个申报人均需填写“科研计分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均需提交;
(4)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资料需经过各二级学院(部门)的严格审核,“科研计分申报表”需申报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5)科研联系人收齐后在12月31日之前电子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ucc.edu.cn,纸质材料送交科技处胡晓霞老师,图文楼311室。
(6)2020年科研奖励将以此次申报为根据,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时提交申报表,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科技处胡晓霞老师,021-5746180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2020年11月18日
沪城建院〔2019〕66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计分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沪城建院〔2019〕67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