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2021-06-07]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037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的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

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选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要向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经党政领导讨论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形成推荐报告。候选人填写《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和《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学校评议:根据推荐情况,学校综合研判后确定我校2021年“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报教委参与综合评定。

五、材料报送

申报部门须于2021年6月11日(周五)前,把《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1份)、《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3份)、推荐报告(1份)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奉贤校区图文楼303室),电子版材料发至873542243@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7464112 

 

附件:

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

3.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4.事迹样例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附件2:推荐名册空白表.xls

附件3: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附件4: 事迹样例.docx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