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快推行学校公务卡制度,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及教育部转发文件精神(教财司函〔2012〕255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务卡发卡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具体承办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庄行支行
二、办理公务卡的条件
依据教财司便函[2016]21号及教财司函〔2012〕255号文件规定,凡在职在编及人事代理的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均可办理(原杨浦校区已有农行公务卡的教职工不须新办)
三、办理公务卡的流程
符合上述规定的教职工,由各部门统一到财务处(奉贤校区行政楼403)领取个人“公务卡申请表”,填写收集并附上个人身份证件及农行工资卡正反复印后交到财务处。
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下列人员联系,咨询解答。
农业银行(庄行支行): 韩老师 18019235153
财务处: 57463155,5746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