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
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须符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0〕61)号文件相关规定。
2.申报对象原则上为2023年可成行的教师。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邀请函、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向所在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应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对申报者进行遴选,注意避免多个项目重复申报,择优向人事处推荐。3月27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rsc@succ.edu.cn,盖章纸质版及佐证材料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召开校级遴选审核会,经学校党政领导讨论确定推荐选派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4.拟定推荐教师登录指定系统完成申报流程。生成《申报表》一式三份,交所在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4月3日前报送学人事处。
联系人:杨子爱 电话:57464112
附件2:2023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