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2023-06-13]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4123

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 [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 以下简称专题),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学习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 2 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 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 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 4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作学习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 做好动员组织。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应设立1名管理员,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关注教师培训情况,并协助落实培训相关事宜。

 (二)做好支持服务。发挥各级研修管理员作用,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职业教育教师研修 管理员咨询电话: 010-69263804;学员服务电话: 4008757650)

(三) 做好工作统筹。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于 2023 年 7 月 31日前将部门学习开展情况写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字数1000字以内,报送至邮箱rsc@succ.edu.cn,联系人杨老师,57464112。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