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依法自主招生 “优先录取”网上申请的说明


[2020-04-03]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7082

根据我校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规定,报考我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申请“优先录取”资格,通过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本校“优先录取”资格。

一、申请时间:2020年4月5日-4月10日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址:http://sh.guushine.com:81/mssq/(请使用电脑操作)

三、成功提交申请的考生,请于4月14日登录上述网址查看审核结果,并在考试开始前2天内,到我校官网(www.succ.edu.cn)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当天,现场签字确认。

重要说明: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我校自主招生章程规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及考生类型所对应的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在“优先录取”阶段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参加后续普通考生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将以普通考生身份继续参加后续录取。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