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0-24]   发布单位:科技处   阅读次数:6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推动学校优质院校建设工作进程,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科研发展工作,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校从事教学、教改、专业建设研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以及从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员工,或者进行相关课题研究的本校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学校教科研项目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项目申请人必须是 35 周岁以下,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2.学校晨光计划培养项目

项目申请人须为29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3.学校自然科学基金培养项目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探索类项目的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

4.学校思政项目

学校思政工作者,包括党宣、学工、思政教师和辅导员,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或科研院所相关机构的资深工作人员、一线工作者。

5.科研团队项目

团队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申报2019年度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团队和个人应直接从事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和研究,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研究的基础。承担学校其他方面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申报此次项目。

三、研究要求

1.校教科研项目、晨光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思政项目等研究方向符合上海市同类项目要求。

2.申报学校201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应结合学校最新发展动向,关注教育教学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联系实际、服务实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求内容翔实、观点明确、文风严谨。

3.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科学研究委员会将优先考虑和选择研究方向倾向于实务研究的项目。

4.立项项目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完成,2019年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报告;青年项目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由学校和作者共同所有,公开发表论文应注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5.研究项目成果应符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成果的要求。

四、时间及进度安排

申报者认真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门应统一组织推荐申报,填写部门意见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018年10月31日,项目申报截止。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报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将电子版发至yjs2599@163.com 邮箱。联系人:郭媛,电话:021-57460190;021-31118788转116 。

杨浦校区2018年10月30日上交材料,地点:B楼103室;奉贤校区2018年10月31日上交材料,地点:图文信息楼311室。

五、经费资助

1.申报项目由学校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纳入学校2019年、2020年科研预算计划,由专项经费支付,专款专用。原则上团队项目上限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上限不超过3万元;校内青年项目上限不超过2万元,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立项金额和实际需要合理使用的预算经费。

2.经费资助程序为:项目立项后,完成期为一年的,预付项目经费的50%,余款待项目结题评估合格后支付;完成期超过一年的,预付项目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40%,项目结题评估合格后支付余款20%。项目没有通过结题评估的经费处理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2018年10月21日



(附件1)2019年度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空).doc
(附件2)2019年度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