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2-07-05]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161


关于开展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22]1号)、市人社局《2022年本市申报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项目申报说明》的要求,现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申报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或单位。

每个项目学校限报一个名额。

二、申报条件

1. 中华技能大奖

基本条件:生产服务教学一线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2. 全国技术能手

基本条件:生产服务教学一线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上海市技术能手;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3.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

范围: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

优先推荐:上海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单位。

4.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

范围: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

优先推荐:上海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个人。

其他条件详见人社部函[2022]61号文件。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名额、申报条件推荐。

2.已获上述奖项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

3.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综合遴选,优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国家人社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和全国公示后进行表彰、表扬。

四、报送材料

请于2022年7月5日中午12:00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将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附件2)、相关申报表、事迹材料、支撑材料、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24618991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2.推荐汇总表

3.相关申报表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2.(学校名)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

1.(申报人+学校名)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doc

2.(申报人+学校名)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doc

3.(申报人+学校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doc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doc

4.(申报人+学校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