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18-05-31]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4056

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员校内流动暂行规定》,经校内招聘流程,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以下人员校内调动。现对拟调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部门、工作岗位

调入部门、工作岗位

1

时  慧

基础教学部 行政秘书

发展规划处(基建办)

档案管理

2

孟晓璇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 专职辅导员

团委、工作人员

公示期至2018年6月4日,如有异议,可联系人事处,联系人:李会娟,联系电话: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