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和选派2017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的通知


[2016-12-21]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683

各二级院(系)、部门、处(室):

根据市教委《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问进修计划》文件精神,《关于展2016年上海高校教师培训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拟启动2017年国外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3-5年以上在职中青年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六级职员以上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技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或在行政管理岗位上,业务能力突出、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管理。

    5.赴英语类国家的访学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听说写能力和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赴非英语类国家的访学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语言沟通能力。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发展学科和专业中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访问学者

    3.核心课程进修 

申请者应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本科毕业一般应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国外访学(进修)时间为一年,一般不低于9个月。

三、资助标准

   1.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申请者往返国际旅费、进修学习费用、部分国外生活费及住宿费。

   2.高级研究学者资助15万元/人/年、访问学者资助10万元/人/年,核心课程进修人员资助5万元/人/年。

四、申报与审核

   1.12月21日—2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须登陆学院网站www.shjf.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一般应含:邀请函、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证明、外语水平证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交二级院(系)、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学院组织人事联合工作小组。

   2. 12月26日—2017年1月4日学院将根据申报人选的条件和人数,以及教委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确定推荐选派人员名单。

3. 2017年1月5日—7日  同意申报的教师至学院组织人事联合工作小组申领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上海市教卫人才网(www.shjwrc.edu.sh.cn/passport/login.aspx)完成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一式三份交二级院(系)、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院组织人事联合工作小组。

4.2017年1月9日前 学院网上审核后上报市教委。

  五、其它事项

    1. 各二级院(系)、部门应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优先考虑学院重点专业师资)、专业发展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注意避免多个项目重复申报,择优向学院组织人事联合工作小组推荐,已持有国外正式邀请函的优先考虑。

    2.入选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访学国别和访学单位。

3.入选教师原则上于2017年9月前派出。

六、各校区咨询及联系方式

宝山、奉贤校区:56603570     楼佳丽     奉贤校区行政楼405

杨  浦  校  区:31151296     李 婕      杨浦校区行政楼105A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组织人事联合工作小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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