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7-14]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780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

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系、部):

2017年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认定对象的范围

12017年当年入职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

2、见习期满的全日制大学学历教师。

二、关于认定对象报送材料的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岗位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三、有关说明

1201711月底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填妥《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认定申报表》,并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随其它认定材料交学院组织人事联合工作组。

2、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下载,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联合工作组联系。

宝山、奉贤校区:57463763    李一娜

    杨浦校区 :31151296    李 婕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联合工作组

2017714日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认定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