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
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系、部):
2017年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认定对象的范围
1、2017年当年入职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
2、见习期满的全日制大学学历教师。
二、关于认定对象报送材料的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岗位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三、有关说明
1、2017年11月底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填妥《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认定申报表》,并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随其它认定材料交学院组织人事联合工作组。
2、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下载,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联合工作组联系。
宝山、奉贤校区:57463763 李一娜
杨浦校区 :31151296 李 婕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联合工作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