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住宿费退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20]44号)的有关要求,经2020年第十一次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本学年春季学期未返校住宿的学生以及寒假期间因疫情原因无法返乡而滞留学校的学生,住宿费按5个月收取,学年结束后退还4个月住宿费”,“对尚有学费、住宿费等欠缴的学生,应先完成费用补缴后,再实施住宿费退费”等有关内容。
2、关于住宿费退费金额
经上海市物价部门核准,学校现行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学年结束后退还4个月住宿费”的退费金额=(1200元÷9)×4=533.33元
3、关于住宿费退费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退费由学生工作部、后勤保卫处负责统计、核实、制单,由财务处负责批量退费”。
2020年8月10日,学校财务处通过“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符合住宿费退费条件的学生信息,共6832人。8月27日,市财政国库处实施相关退费操作。9月2日,学校收到退费结果反馈:正常退费6522人,因个人有关信息不符等原因未完成退费310人。
4、关于住宿费退费未成功的后续工作
经学校学生工作部再次核对退费未成功的310人的个人信息后,2020年9月21日,学校财务处第二次通过“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310人学生信息申请退费。9月25日,市财政国库处实施相关退费操作。目前,银行在核发中。学校将实时关注核发情况,确保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