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沪城建院[2018]122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申报对象:
1.二级学院专业课授课教师,不含公共基础课。
2.职能、教辅部门的专业课兼课教师:向兼课所在二级学院递交认定材料。
二、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程序
1.教师申请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认定申报表归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
2.学院初审
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佐证材料不全的人员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汇总填写本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核
学校通过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双师素质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认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认定情况,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发文。
三、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材料的相关说明
1.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本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材料整理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核查无误并由负责领导签字敲章后报送至人事处。
(1)纸质版材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版材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文件)。压缩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2.关于报送材料的补充说明
(1)凡涉及到企业践习、培训或证书时效的,本次认定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2)申报人员原则上应为教师系列的讲师及以上职称,如具有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但符合相关认定条件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方可申请;
(3)2018年至今,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认定条件4、6、7申报并通过双师认定的情形,截至2022年10月如果证书超过时效,教师本人应提交补充材料予以复核。
(4)获得社会、行业公认的能工巧匠或行业大师称号者须提供证书;
(5)认定符合“每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条件者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成果使用说明;
(6)所有佐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联系人:杨子爱 电话:57464112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pdf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