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10-21]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260

关于开展2022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沪城建院[2018]122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申报对象:

1.二级学院专业课授课教师,不含公共基础课。

2.职能、教辅部门的专业课兼课教师:兼课所在二级学院递交认定材料

二、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程序

1.教师申请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认定申报表归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

2.学院初审

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佐证材料不全的人员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汇总填写本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核

学校通过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双师素质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认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认定情况,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发文。

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材料的相关说明

1.材料报送要求

二级学院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本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材料整理电子版和纸质版核查无误并由负责领导签字敲章后报送至人事处。

1)纸质版材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版材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文件)压缩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2.关于报送材料的补充说明

1)涉及企业践习培训或证书时效的,本次认定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2)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教师系列讲师以上职称如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相关认定条件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方可申请

3)2018年至今,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认定条件4、6、7申报并通过双师认定的情形,截至2022年10月如果证书超过时效,教师本人应提交补充材料予以复核。

4)获得社会、行业公认的能工巧匠或行业大师称号者须提供证书;

5)认定符合“每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条件者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成果使用说明

6)所有佐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联系人:杨子爱    电话:57464112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pdf

附件2: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3: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