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就业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2019-11-11]   发布单位:学生工作部   阅读次数:2077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就业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学校各部、处、中心、二级学院:

2019年,在全校上下全力建设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和上海市一流高职院校之际,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搜集就业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活动,形成了全校同心、师生同力的良好就业工作氛围,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就业工作先进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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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说明

1.就业先进评选数据截止至2019年8月25日;

2.对违反“四不准”等就业工作纪律的个人或集体,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就业先进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奖励

1.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评选要求负责本学院、部门的评先推荐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殊贡献奖申报表报学校学工部207办公室。

2.学工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评定后报校长办公会并公示,公示期一周;

3.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殊贡献奖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就业工作特殊贡献奖申报登记表(部门)

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就业工作特殊贡献奖申报登记表(个人)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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