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020-07-31]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9405



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各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为切实做好我校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我校师生分别选择“教师问卷”和“学生问卷”填答。

(二)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

二、调查内容

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具体实施

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学校网站首页飘窗,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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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有关要求

(一)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使全体师生尽快知晓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动员。全体师生要积极响应,广泛参与该项调查。

全体师生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提高调查实效。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