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 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345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

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城建院〔2021〕39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城建院〔2020〕19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城建院〔2021〕5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将统一组织开展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政)、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2.申报对象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024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4630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待岗待聘、长病假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4.申报学科,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详见附件)

5.申报材料原则上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业绩成果截止时间至20231231日。

6.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第一责任;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承担核实的责任,须对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项目等情况逐一核实,各二级学院可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开展此项工作。

.个人申报材料清单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1份;

3.《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1份申报系统生成后提交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2申报系统生成后提交);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或2023年认定申报证明)。

7.学术、技术成果材料代表作及校内X项(原件1套,复印件1套)。

8.申报学生思想系列高级,须提供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提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2902231qq.com。

.时间安排

1.202310月31日前,申报教师将材料提交人事处,授权个人账号后登陆职称评审平台填报11月15日前完成平台申报,提交系统生成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中3和4

2.202311-12月,组织开展师德及教学能力考察,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集中外送评议。

3.2024年初反馈评议结果(具体根据实际评议进度)。学校7月份组织开展校内综合评议及聘任会议,根据高级职称聘用空岗职数择优竞岗聘任。

.注意事项

1.2023年外送评议启动线上平台填报,个人代表作须上传佐证材料,非代表作无须上传佐证材料。

2.作为个人代表作的著作、教材须提供出版社证明,注明个人具体承担章节、内容及字数等情况。

3.相关文件、表格等请附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张老师联系,电话57464112。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10月8日


申报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部分)一览表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和任职年限

附加条件

教授

①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②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③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9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④学士学位或者本科学历,并担任11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①须提供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②除从事公共基础课,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博士学位。

③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受聘教授须有累计1年及以上的践习时间,且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申报学生思想系列高级,须提供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荣誉证书

副教授

①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讲师职务。

②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

③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以上讲师职务。

④学士学位或者本科学历,并担任8年以上讲师职务。

①须提供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②除从事公共基础课,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

③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受聘副教授须有累计1年及以上的践习时间,且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申报学生思想系列高级,须提供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荣誉证书

注:学校相关评聘办法(沪城建院【202139号、沪城建院【202019号、沪城建院〔2021〕59号)可在OA平台部门发文栏查阅。

0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学生思政教师高级)》.docx

0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docx

0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doc

0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doc

04.《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申报系统生成).doc

0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代表作和X项汇总表.xlsx

06.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