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324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号)文件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接上级部门通知,计划开展2021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学校土建、电子信息、机械、制造装备、交通运输、医药健康、财经商贸、文化素养(文化通识)、艺术设计等大类相关专业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1.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专业教师五年一轮下企业践习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专业教师积极报名,可优先考虑在学校第一个五年践习计划(2018-2022年)中尚未完成践习要求的专业教师。各大类推荐人数不超过6人。

2.请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表一式3份、汇总表一份)提交人事处,电子版同步报送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3.入选学员名单和企业实践具体安排等待各专业教指委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以恒      电话:57464112

附件1.推荐表.doc

附件2.汇总表.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