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7-11-21]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653

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校(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员按照“评议细则”(详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11月27日前提交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李一娜      电话: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