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11~12月科研计分的通知


[2019-11-29]   发布单位:科技处   阅读次数:2101

关于申报2019年度11~12月科研计分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的考核要求,科研成果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现开始申报2019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之间产生的科研成果。申报教职工填写“科研计分申报表”(见附件),附交各类证明材料。科研联系人收齐后于12月11日,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succ.edu.cn,签名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交科技处范晓轩老师,图文楼311室。过期不予受理。12月10日之后的科研成果计入下一年度。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2019年11月29日

 



科研计分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