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 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6-05]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929

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

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工作通知,现开展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派出时间及范围

长三角三省一市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计划于秋季开学启动交流访学工作。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10所本科高校,请根据附件1派出范围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二级学院(部)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三、派出名额安排

2021年全市计划选派10名高校骨干教师进行跨省访问研究学习,其中,本科和高职院校各5名。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工作安排和师资培养计划,推荐派出教师(注意避免与其他计划重复申报),学校统一报市教委统筹安排。选派教师纳入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计划。

四、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推荐派出教师填写《附件2.2021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长三角地区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1份,于6月7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同步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联系人蔡以恒      电话:57464112

附件1.2021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各省接收校分四地).xlsx

附件2.2021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3.长三角地区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