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学校突出贡献奖申报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了进一步推进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表彰2022-2023学年各类业绩突出集体或个人, 更好地体现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对2022-2023学年学校突出贡献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对象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在学校教学与人才培养、科研和社会服务、专业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集体或个人。
二、奖励类别
(一)教学建设类
1.教学成就
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沪城建院〔2018〕94号)奖项范围及其它同等业绩奖项申报。
2.竞赛比武
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沪城建院〔2018〕115号)奖项范围申报。
(1)指导学生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晋级
(2)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奖项
(3)指导学生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奖项
(4)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教师入围或获奖
(5)上海市教学技能大赛教师获奖
(6)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
(7)体育竞赛获奖
(8)其它同等业绩的项目
3.重大建设项目
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质量工程等
(二)科学研究类
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突出贡献奖励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46号)奖项范围申报。
1.佐证材料参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业绩评价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45号)提出的要求提供,材料不齐全将无法认定。
2.高水平基础研究成果(含高水平学术专著)佐证材料补充要求:中文高水平学术论文(科研业绩分值不低于60分)按照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顺序排列的PDF文件;外文高水平学术论文(科研业绩分值不低于60分)按照检索证明-原文顺序排列的PDF文件;高水平学术专著需提供原件,电子版按照封面--ISBN页-作者页-部分章节-封底顺序排列的PDF文件和字数编写证明。每一项高水平基础研究成果(含高水平学术专著)均需提交一份高水平研究成果介绍以及两位行业内专家(副高级职称以上)撰写并签名的推荐信,阐述个人所提交的全部成果的创新点及科学意义(论文和专著可以作为支撑说明),突出贡献奖将重点考察研究成果的实际意义,不以数量为奖励依据。
3.技术标准佐证材料补充要求:须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检索,按照检索页-标准全文顺序排列的PDF文件。
(三)荣誉表彰类
1.上海市级表彰集体或个人;
2.教委系统表彰集体或个人:
3.荣誉项目为教学或科研类别的,按照(一)(二)类别申报。
(四)综合管理类
在学校抗击疫情工作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应变得力、成效显著的集体;在学校组织、承办、参与市级及以上重大赛事、论坛、展览等具有社会影响力活动中组织得力、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在学校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
三、有关说明
1.个人或集体申报,填写《2022-2023学年学校突出贡献奖申报一览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交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7月30日前按照奖励项目的类别分别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2.各奖励项目按类别提交职能部门:
(1)教学建设类的突出贡献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交由教务处复核并按照文件提出奖励建议;(材料提交邮箱jwc@succ.edu.cn)
(2)教学建设类中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由创新创业学院复核并提出奖励建议;(材料提交邮箱scxy@succ.edu.cn)
(3)科学研究类的突出贡献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交由科技处复核并提出奖励建议;(材料提交邮箱kjc@succ.edu.cn)
(4)荣誉表彰、综合管理类的突出贡献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交由人事处复核并提出奖励建议。(材料提交邮箱rsc@succ.edu.cn)
3.牵头职能部门复核通过的奖项申报一览表及佐证材料于8月20日汇总至人事处,其中奖项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8月1日-30日期间如有新增获奖可补充提交。
4.人事处复核各类奖项的奖励额度,在全年核定的突出贡献奖励绩效额度内拟定具体奖励方案,提请学校党委会审议。
5.经学校认定的突出贡献奖励奖项获得个人或集体将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联系人:杨子爱 联系电话:021-31118788*503 021-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2-2023学年突出贡献奖励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xlsx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