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表彰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热心公益等方面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人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校在职、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均属评选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被推荐参加本次评选,曾因同一事迹获得过好人好事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选。
1.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困济难等方面事迹突出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
2.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在参加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方面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好人好事;
4.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
5.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和高质量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好人好事;
6.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
二、评选要求和方法
1.各单位要把学校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到广泛动员、积极推荐、弘扬先进典型,择优报送1-2件好人好事。
2.宣传部(文明办)在各单位推荐报送的基础上将组织评选出2025-2026年度我校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并公示,同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单位相关评选活动。
3.各单位可重点从日常选树培育的先进典型和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对象中择优推荐。推荐对象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类,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或跨单位合作的事迹,作为集体事迹申报。
4.推荐时须提交字数300字以内事迹概要,另附1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内容应集中表述一件好人好事或一方面突出事迹的细节过程,含图片2-3张)。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以集体内容为主。
5.各单位应对拟推选候选对象进行全面严格审核把关,主要包括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不良信用记录,事迹是否真实可靠等。
6.请于2026年6月12日(周五)15:00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WORD版(详见附件1和2)、照片材料以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校文明办邮箱wmb@succ.edu.cn。
三、表彰
获评校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进行宣传表彰。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57461630。
宣传部(文明办)
2026年5月8日
附件1:2025-2026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