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万忠等三位同志为高级工程师的决定


[2017-07-22]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970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万忠、李辉宇、施佩娟等三位同志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七级),聘期三年,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