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24]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550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 年将选派国内高等职业院校优秀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新加坡理工学院、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见习交流。

一、选派规模 15 /年,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 3 个月。我校拟遴选一名教职工参加该项目申报。

二、选派专业领域:机械、化学、生物、精密工程、电子工程、物联网/智能连接系统、大数据 分析、航空航天、铁路运输、机器人科学、智能电力等。

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意向留学院校,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申请人应服从调剂,否则视为弃权。

项目详细信息请见《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简章》。(https://mp.weixin.qq.com/s/81wDDUZ9eQMXFUwpyMOLhw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的推荐要求,请满足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研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

四、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境)研修有关规定,申报人员的遴选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请申报人于526日前将纸质表格递送至学校人事处。学校将按照相关流程确定推荐人选。

项目政策联系人: 祝老师(国交处)

    电话:57461510   地点:奉贤校区图文楼304

申报遴选联系人:张老师(人事处)  

    电话:57464112    地点:奉贤校区图文楼303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研修培训申请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国际交流处、人事处

                                 2021524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研修培训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