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校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21年5月召开。为了落实代表履行学校民主管理,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进行提案征集。现就提案征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和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人才引进与人事管理、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民主管理与监督、财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集体福利事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立案原则及要求
(一)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内容要切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性要强,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论证充分;
(二)提案应由1名代表提出,须2名以上(含2名)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
(三)凡属下列内容不应立为提案:
1.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纯属党务方面或群众组织内部的内容;
3.须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内容;
4.有关个人的具体问题或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意见的内容。
(四)代表提案应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文本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代表本人签字,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秘书(提案)组,地点:奉贤校区实训楼113室工会办公室,同时提交提案电子版文档至邮箱:sdh@succ.edu.cn,联系人:祁含,电话37583471。
三、提案征集的时间
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5日中午12:00。超过截止时间的提案作为一般性建议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附件1:上海城建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docx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docx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