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以下类别准备申报材料:
l 参加会议、竞赛等活动
ü 邀请函(具体要求参见下方)、会议/竞赛通知等
ü 邀请方背景介绍(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邀请方承诺函(承诺函须明确表述“此次会议为学术会议,不涉及‘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议题)
ü 会议/活动背景介绍
ü 会议议程(如国际会议议程为英文,请提交中文翻译件)
ü 此次出访主要内容描述(由出访者执笔写,写明赴台的必要性。如参加会议需要发言,请提交发言内容提要。)
ü 行程安排(格式参考附件1,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赴台人员名单(格式参考附件2,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全体与会人员名单(按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其他国家或地区分类列清,并标出自己名字。)
l 访问、考察、讲学、学术交流等
ü 邀请函(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邀请方背景介绍(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行程安排(格式参考附件1,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赴台人员名单(格式参考附件2,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赴台任务实质性内容说明(由出访者执笔写,请写明赴台的必要性)
l 交流学习(一般指交换生)
ü 邀请函(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邀请方背景介绍(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行程安排 (格式参考附件5,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赴台人员名单(格式参考附件2,具体要求参见下方)
ü 课程名称清单(格式参考附件3)
ü 课程内容介绍(格式参考附件4)
所有材料要求:
l 由邀请方发出的所有材料均为中文,邀请函和行程安排上需要有邀请人签名及邀请单位公章;材料如为英文需另外提供完整的中文翻译件。
l 所有材料中均不得出现中文或英文字样的“民国”纪年表述、“中华民国(ROC)”以及“国家”、“中央”、“国立”、“国中”“国小”等字样;“两岸三地”及“两岸四地”需改成“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等地区”;“台湾国民”需改为“台湾民众”。
l 不出现“台湾”与其他国家并列的表述,如“邀请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内外学者与会”。
l 所有材料中均不得出现“国际事务处”及“全球事务处”,需改为“两岸事务处”;所有材料中不能出现“日本统治时期”“日治时期”之类的表达。
l 所有材料中的“故宫博物馆”需改为“台北故宫博物馆”;中央研究院需改为“中研院”(需打引号);“国父纪念馆”需改成“台北中山纪念馆”;“国内外”之类的表达需改为“岛内外”。
l 若涉及与大陆地区同名的院校,须前缀“台湾”,如“台湾清华大学”、“台湾交通大学”等。
l 若团组应邀赴台参加国际性会议、竞赛等活动,须在正文明确表述“此次赴台不涉及‘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议题”。
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l 邀请函
ü 需注明“邀请”二字。
ü 须包含所有赴台人员、有明确的赴台起止日期并与“在台活动日程”一致。
ü 需由邀请单位盖章或邀请人签名。
ü 邀请方落款不使用“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事务组”、“国际长”等字样。
l 邀请方背景介绍
ü 邀请单位介绍须为发邀请函的单位。
ü 背景介绍不得有政治敏感词汇,比如“国家”、“国立”、“中央”、“民国纪年”、“XX为国内一流大学”等表达。
l 行程安排
ü 行程须详细到每天上、下午具体安排,第一天必须写明“离沪抵台(具体城市)”,最后一天“离台抵沪”。行程包含住宿地、邀请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ü 日程安排要详实连贯,行程中不能出现 “参访”“游览”任何景点,景点名称也不能出现。
如:I 教师赴台湾学术研究:不能单列研讨学习以及查阅资料,每天的行程需要具体化,例如至XX图书馆查询关于XXX资料;与XX大学教授探讨关于XX问题。
II 参加会议:原则上会议结束后行程就必须结束,如会后需要有其他参访的行程,请在行程内写明,如:参访XX地点,由会议主办方组织。
ü 不得有政治敏感内容的安排。
ü 不能有“自由活动”、“文化参访”等地点不详的内容;
ü 需由邀请单位盖章。
l 赴台人员名单
ü 除外国人名字可保留原文,单位、国别必须是中文。
ü 香港、台湾、澳门,大陆必须写成“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中国大陆”,且不能与美国等共同列入国家一栏内。名目一般为“国家/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