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纪委的有关决定和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工作的情况。

2.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纪党风教育工作,抓好有关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考核工作。

3.负责检查各院(部、中心)、行政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中的问题。负责监督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负责监督校务公开情况。

4.具体组织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调查处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负责受理党员、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申诉,接待和受理有关来信来访。

6.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7.负责起草校纪委的各类文件。负责校纪委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立卷及案卷和信访材料的短期保存;负责纪检情况统计与上报工作。

8.完成上级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