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科研计分及社会培训任务核定的通知


时间:2025-11-25 14:47:32 发布单位:科技处 阅读次数:275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规范2025年度科研计分和社会培训任务核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计分工作

1) 统计时间:

科研计分成果统计时间为20241215日—20251215日。

2) 申报与审核:

科研成果需由各部门、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至科研平台进行计分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

教师端:科研计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1215日。

各部门、二级学院: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1220日,初审完成后,经各部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科技处复核。

3) 审核流程:

各部门需严格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业绩评价办法》(沪城建院【202390号)的要求,对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部门提交科技处复核。

4) 科技处抽查安排:

科技处将在20251221日—20251225日对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计分将按一定比例打折处理。

5) 复审及查询:

科研计分结果审核通过后,科研平台将自动生成计分报表。各部门、二级学院需将此文件及纸质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纸质材料需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留存,相关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ucc.edu.cn。

二、社会培训任务核定工作

1) 统计时间:

社会培训统计时间为20241215日—20251215日。

2) 申报与审核:

·社会培训需由各部门、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至科研平台进行审核,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

·教师端:社会培训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1215日。

·各部门、二级学院: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1220日,初审完成后,经各部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科技处复核

3) 审核流程:

各部门需严格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社会培训管理办法》(沪城建院【202318号)的要求,对申报的社会培训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部门提交科技处复核。

4) 科技处抽查安排:

科技处将在20251221日—20251225日对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计分将按一定比例打折处理。

5 社会培训类型:

·社会培训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继续教育学院自行组织的培训项目;

·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委托的培训项目;

·各部门、二级学院在各自业务内开展的或联合开展的培训项目。

6 材料清单:

每项培训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必须提交材料:

·社会培训信息表(见附件,可在初审完成后在系统导出)

·培训方案(需详细说明培训内容、时间、形式等);

·学员信息档案(需包含学员姓名、学员来源等必备信息);

·培训日志(需记录培训主题、学员签到信息等);

·提前提交的委托培训合同(如已在科技处备案技术服务合同并标注了横向项目编号,则无需重复提供);

·租赁合同或场地合作合同(如租赁场地开展培训)。

非必须提交材料:

·培训证书颁发记录表(如有证书需提交,否则可不提交)。

每个项目为一个文件夹,材料需按需装订成册。

7 材料提交要求:

命名要求:

文件命名需明确,例如XX部门/二级学院-XX培训项目-学员信息档案.pdf”。

示例:

·“XX部门/二级学院-XX培训项目-学员信息档案.pdf”;

·“XX部门/二级学院-XX培训项目-培训日志.pdf”。

提交方式:

纸质材料:各部门、二级学院将各项目汇总材料(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的纸质版本)送至科技处谭思佳老师,地址:图文楼311室,联系电话:021-57461806

电子材料:项目相关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ucc.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部门)-2025年社会培训项目”。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确保材料在提交截止时间(20251220日)前完成提交。

抽查安排:

科技处将在20251221日—20251225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计分将按一定比例打折处理。

三、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严格遵守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报和材料提交工作。若需提交补充材料或技术支持,请及时联系后台处理。抽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当次审核通过的计分情况,需高度重视。

科技处

20251125



科研平台社会培训申请操作手册(科研人员).docx
社会培训信息表.xlsx
科研平台社会培训审核操作手册(科研秘书).docx
沪城建院〔2023〕9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业绩评价办法》.pdf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社会培训管理办法》(沪城建院【2023】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