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规范2025年度科研计分和社会培训任务核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计分工作
(1) 统计时间:
科研计分成果统计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
(2) 申报与审核:
科研成果需由各部门、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至科研平台进行计分,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
教师端:科研计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各部门、二级学院: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初审完成后,经各部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科技处复核。
(3) 审核流程:
各部门需严格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业绩评价办法》(沪城建院【2023】90号)的要求,对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部门提交科技处复核。
(4) 科技处抽查安排:
科技处将在2025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5日对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计分将按一定比例打折处理。
(5) 复审及查询:
科研计分结果审核通过后,科研平台将自动生成计分报表。各部门、二级学院需将此文件及纸质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纸质材料需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留存,相关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ucc.edu.cn。
二、社会培训任务核定工作
(1) 统计时间:
社会培训统计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
(2) 申报与审核:
·社会培训需由各部门、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至科研平台进行审核,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
·教师端:社会培训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各部门、二级学院: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初审完成后,经各部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科技处复核。
(3) 审核流程:
各部门需严格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社会培训管理办法》(沪城建院【2023】18号)的要求,对申报的社会培训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部门提交科技处复核。
(4) 科技处抽查安排:
科技处将在2025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5日对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计分将按一定比例打折处理。
(5) 社会培训类型:
·社会培训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继续教育学院自行组织的培训项目;
·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委托的培训项目;
·各部门、二级学院在各自业务内开展的或联合开展的培训项目。
(6) 材料清单:
每项培训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必须提交材料:
·社会培训信息表(见附件,可在初审完成后在系统导出)
·培训方案(需详细说明培训内容、时间、形式等);
·学员信息档案(需包含学员姓名、学员来源等必备信息);
·培训日志(需记录培训主题、学员签到信息等);
·提前提交的委托培训合同(如已在科技处备案技术服务合同并标注了横向项目编号,则无需重复提供);
·租赁合同或场地合作合同(如租赁场地开展培训)。
非必须提交材料:
·培训证书颁发记录表(如有证书需提交,否则可不提交)。
每个项目为一个文件夹,材料需按需装订成册。
(7) 材料提交要求:
命名要求:
文件命名需明确,例如“XX部门/二级学院-XX培训项目-学员信息档案.pdf”。
示例:
·“XX部门/二级学院-XX培训项目-学员信息档案.pdf”;
·“XX部门/二级学院-XX培训项目-培训日志.pdf”。
提交方式:
纸质材料:各部门、二级学院将各项目汇总材料(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的纸质版本)送至科技处谭思佳老师,地址:图文楼311室,联系电话:021-57461806。
电子材料:项目相关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ucc.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部门)-2025年社会培训项目”。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确保材料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提交。
抽查安排:
科技处将在2025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5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计分将按一定比例打折处理。
三、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严格遵守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报和材料提交工作。若需提交补充材料或技术支持,请及时联系后台处理。抽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当次审核通过的计分情况,需高度重视。
科技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