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0 08:29:56 发布单位:科技处 阅读次数:3568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岗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教职工均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学术方向、工作职责,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校级科研项目只接受团队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合理组建研究团队,研究团队一般应不少于3人组成。

2.正在负责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教职工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每个教职工最多只能作为两个科研项目组成员。

3.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职工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年龄在2021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仅接受学科学术技术类、党建思政类、管理服务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教学研究类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由教务处另行安排。

2.项目应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行业企业的技术难题、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以及学校党建、思政、管理、服务等办学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3.项目的进度设计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算。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3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2年。

四、收取材料时间及安排

申报者认真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2),各部门、二级学院应统一组织推荐申报,填写部门意见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020年7月3日,项目申报截止。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交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一式一份)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发至yjs2599@163.com 邮箱。

联系人:郭媛,电话:15801997792;021-31118788转116 。

交送材料地点:杨浦校区:B楼103室。

五、经费资助

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原则上重点项目按照5万元进行预算;一般项目按照3万元进行预算;青年项目按照2万元进行预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和经费科目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8日



沪城建院科〔2020〕5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xlsx
附件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