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社会培训任务核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1 09:08:34 发布单位:科技处 阅读次数:520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社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社会培训任务核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培训类型

1. 继续教育学院自行组织的培训项目

2. 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委托的培训项目

3. 各二级学院及校内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内开展的或联合开展的培训项目

二、材料清单

1. 所有的社会培训项目均需提交以下材料(“*”为必须提交材料):

*培训方案

     *学员信息档案

*培训日志

培训证书颁发记录表(若无培训证书,可不提交)

2.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委托的培训项目需提交委托培训合同(如果已在科技处备案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社会培训汇总表写明横向项目编号,则不需要重复提供)

3.租赁其他场地开展培训的项目需提交租赁合同或场地合作合同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培训负责人登录科研平台提交培训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科研平台-操作手册”。各学院(部门)审核后,于12月15日前提交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审核并反馈无误后,各学院(部门)在系统中导出,将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纸质版材料送交科技处谭思佳老师,图文楼311室,联系电话021-5746180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2023年121

科研平台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