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统战部、巡察办部门简介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1.负责学院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协助学院党政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制度、指示、决定,执行本院工作的规划、计划,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发挥综合协调和督查作用,牵头推进由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重大文稿、文件的起草制订。协助学院党政编制工作的规划、计划,起草工作的报告、总结和各类重要文稿,负责学院党政重要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印发工作,拟订全院性的规章制度和以学院名义发布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告等,指导各部门提高制文的规范性。

3.负责学院的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保证机要通讯渠道畅通,安全高效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安排好重要的工作日程和工作行程,保证党政领导与各部门信息、材料流转顺畅。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抓好保密教育。

4.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组织安排院级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为党政重要会议做好记录,并将会议决议、决定通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5.负责学院的接待和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来院视察的上级领导,对等接待来院访问的境内外学校、单位的领导、专家,负责以学院名义开展对外联络工作。

6.负责学院的信息与调查研究工作。落实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要求,起草信息通稿、编发信息简报、发布信息数据。根据党政领导对重点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学院工作动态和师生员工想动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党政决策参考,发挥党政的参谋与助手作用。

7.负学院的档案管理、信访、公文管理、印章管理、值班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8.负责学院的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

9.负责学院的校友会、基金会、校史整理陈列和年鉴编撰工作。

10.完成上级及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工作。


统战部:

1.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学校落实政策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计划,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2.统筹协调指导学校二级党组织及各部门的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项统一战线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发现、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4.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举荐工作。

5.了解学校党外人士的情况,掌握分析其政治、思想动态,反映其意见、批评和建议。做好党外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有关工作。

6.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工作,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7.负责协调和落实学校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学习、传达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民族宗教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有关情况。

8.负责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留学归国人员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侨务政策和留学归国人员政策,做好留学归国人员联谊工作和侨联工作。

10.落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巡察办:

1.向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2.接受上级巡察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与上级巡察机构的日常联络,及时汇报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3.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4.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6.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8.办理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