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柔性引进人才阶段性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全面掌握柔性引进人才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切实发挥柔性引进人才的重要作用,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柔性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18〕65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柔性引进人才阶段性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各类柔性引进人才(包括颁发聘书和签订协议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学校与引进人才签定的协议约定的内容为依据,对人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情况以及岗位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部门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的阶段性贡献和成果。
三、考核程序
阶段性考核工作主要由个人总结、部门评议和学校审核三部分组成。
(一)个人总结。柔性引进人才统一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柔性引进人才阶段性考核表》,全面总结聘任以来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学科建设与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后期工作计划(包括学科、团队建设、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学术活动和拟取得的主要成果等)。
(二)部门评议。相关部门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柔性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18〕65号)文件要求及签订协议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
(三)学校审核。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牵头,科技处、教务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等部门联合组成学校柔性引进人才阶段性考核评审小组,在个人总结、部门评议基础上,就柔性引进人才聘任后对部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评定,并对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阶段性考核工作是引进人才的必要工作,是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也是兑现相关待遇的基本要求之一。学校将根据部门考核评议和柔性引进人才的后期工作计划论证情况,决定岗位津贴核发、聘任合同续签、学科建设与科研启动经费下拨计划。
(二)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要实事求是地评价柔性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得随意夸大、弄虚作假。
(三)加强管理。相关部门要做好柔性引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按照聘任协议开展的各类工作,做好原始材料的留存和整理,作为聘任期间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支撑材料。
(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柔性引进人才在引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建议,结合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柔性引进人才工作的管理现状、柔性引进人才任务推进建议和后期管理、考核设想等情况,形成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阶段性总结,以提升柔性引进人才工作的实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目录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柔性引进人才阶段性考核表》
自行至学校人事处部门网站下载,以二级学院(部、处、中心)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
2.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阶段性总结
3.柔性引进人才阶段性考核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报送要求
1.上述材料均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材料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敲章。
2.报送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地点:奉贤校区图文楼303室,邮箱:rsc@succ.edu.cn,联系人:李伟娣,联系电话:021-57464112。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