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10-21 13:43:22      阅读: 828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21〕6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拟设置11个大类项目,分别为:师德师风、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访学研修、名校长(书记)培育、名师(名匠)团队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教师企业实践、产业导师特聘、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

(一)师德师风项目

组织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参加培训,每班不少于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树立做“四有”好教师的职业理想。项目采取线上线下专题讲座、参观、研讨交流、示范教学等形式,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4周(20天/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二)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项目

组织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每班不少于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与使用、模块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施、实训实习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和教学质量评价等。项目采取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按照专业大类分类实施。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4周(20天/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

组织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每班不少于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教政策、理论与方法,职业教育信息化学习与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混合式教学理论、技术与方法,虚实结合一体化教学 ,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化教学研究与实践等。项目采取集中研修、项目实操等形式,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4周(20天/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四)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面向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特别是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专任教师和高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开展专题研修,每班不少于30人。内容主要包括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三科统编教材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中职数学等7门公共基础课,高职英语、信息技术等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教案、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研修、专题研修和德育研学等形式,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4周(20天/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五)访学研修项目

遴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到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等优质学校、学术和科研机构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访学,每班不少于2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课程开发与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教科研方法等。项目采取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分阶段开展。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少于6个月的学术水平和技术技能提升国内专项访学研修;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成员为期3-6月出国研修访学;骨干专业教师作为高级访问工程师到大中型企业或技术研发机构进行3-6个月/年企业工程实践锻炼,可分阶段进行。

(六)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

面向中高职学校校长(书记),继续开展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推动建立领军校长、名校长、新任校长培育基地。通过集中研修、跟岗研修、考察交流、在线研讨、返岗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育,每班不少于15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教育家精神、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院校治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等。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2周(10天/8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七)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

主要面向中高职院校市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展培训,提升团队联合开展教学研究、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遴选职业院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专兼职)组建“双师型”名师(名匠)工作室或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通过定期团队研修、项目研究、行动学习等方式,进行为期3年的分阶段研修。“双师型”名师(名匠)工作室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等;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技能传承、积累与开发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4周(20天/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八)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

面向全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市级师资培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骨干培训教师和师资培训负责人、培训管理人员,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培训管理团队,每班不少于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师德教育;理论学习(产业人才成长、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培训课程设计、教育教学、培训管理等);培训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课程研发、培训讲授传播、教学教研指导、培训项目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咨询策划)等。项目采用集中面授、网络研修、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2周(10天/8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九)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面向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选派职业院校青年教师到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开展产学研训一体化岗位实践,每班不少于25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项目采用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顶岗、参与研发项目、兼职任职等方式,企业实践累计时长不少于8周(40天/32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十)产业导师特聘项目

面向兼任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产业导师,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产业导师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承担教学工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

面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依托各院校加大兼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投入和保障,每班人数不少于30人。建立本市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岗前培训规范化制度,其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为期90天的研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为期720学时的研修,可分阶段进行。开展专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育德意识与育德能力的培训。将兼职教师信息纳入教师信息库,并形成对接产业、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机制。

(十一)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

面向中高职衔接管理干部和专业教师开展培训,每班不少于30人,推动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主干课程落地实施。遴选国家级(市级)中高职示范学校管理干部、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健全“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制度,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理实一体化课程开发、行动导向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科研交流与项目合作,协同提升教师课程设计能力、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等,共同研究开发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项目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4 周(20天/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申报单位应入选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校长培训基地名单,且具有三年及以上承担国家级或市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工作经验。

(二)企业实践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示范单位;或为上海市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原则上应为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入库基地(2025-2027)。普通高校和中高职学校申报此项目,须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合作机制。

(三)产业导师特聘项目。申报单位为从企业聘请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各行各业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先进人物的中高等职业院校,从产教融合型企业聘请产业导师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

(四)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的单位应入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基地名单的通知》(教师司〔2017〕54 号)、《关于公布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师函〔2019〕9号)、《国家项目办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优质省级基地备案信息的通知》(职教师培办〔2017〕1号)、《国家项目办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年度优质省级基地补充备案信息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的通知》公布的基地名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全国首批和第二批“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职成司公布的“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等国家级培训基地或上海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以及以往承担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的单位。

三、经费安排

国培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培训费以实际培训天数,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凭相关申报材料,拨付至项目承训单位。承训单位要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关于培训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等。

四、实施要求

(一)所有项目原则上均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执行完毕。

(二)各承训单位要系统化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训后考核和返岗跟踪指导,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聚焦资源,制定高品质培训方案,确保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要遴选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和专业骨干力量,组成培训师资团队,确保培训质量。要进一步探索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模式和方式,突出职业教育的实践导向。

(三)各承训单位要做好培训工作宣传、项目总结、典型经验提炼、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工作。要加强对参训学员出勤、学习表现、作业、培训成果等日常情况考核及成绩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管理系统,并为参训合格成员颁发相关合格证书。培训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各培训机构要将培训档案材料报送至上海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管理办公室。

(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派出专家视导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视导,强化对教师培训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和质量监控,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任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于10月23日15:00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ucc.edu.cn。

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汇总报表》(附件1);

《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个子项目一个申报书,如果申报多个项目,请分开填写申报书。

2.经学校统筹研判后,以学校为申报单位报上海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一娜      电话:57463763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21日

【附件1】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汇总报表.xls

【附件2】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