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院系: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7年春节前后,上海市将选派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与第八批干部人才进行轮换。我院拟推荐1名专业技术干部赴喀什大学支教。现将我院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地区工作。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55 岁以下。
二、选派教师专业
旅游管理、社会工作、经济统计学、英语、基础数学、土木工程、学前教育、教育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
三、干部管理
根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干部在疆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干部人才进疆时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在疆工作期间,由本市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援疆干部人才每季度末将思想和工作等情况报受援地、援疆前方指挥部有关领导审签把关后,报新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援疆期满1年和援疆结束前,派出单位会同受援地组织人事部门分别进行期间和期满考核考察。援疆干部还要参加新疆自治区对同类人员的集中考核考察。
四、有关待遇
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可按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任。
进疆前,上海市统一办理援疆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援疆干部在新疆工作期间,按《关于调整本市选派干部赴西藏、青海、新疆、云南、三峡工作期间补贴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资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根据中组部总体部署和新疆的需要,2017年春节后,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整体赴疆到位。我院即日启动报名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二级院系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做好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于12月8日(周四)前报送预备人选名单和《干部简要情况表》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时艳
联系电话:56603570
电子邮箱:shcjzz5746@126.com
组织人事联合工作组
2016年12月1日
关于做好2016年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