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学校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承担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学校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承担学校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并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人员。申报人员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应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内,并应与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及所申报的研究领域相一致。当年将达退休年龄者,不能申报。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申报教师在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网址:http://www.seei.edu.sh.cn),下载相关文件及表格,路径为:→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
2、申报教师的材料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材料交组织人事处。
联系方式:奉贤、宝山校区 楼佳丽 56603570
杨 浦 校 区 李 婕 3115129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联合工作小组
2016年11月25日
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学术评议的通知(学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