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和选派2019年上海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中德合作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提高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吸收借鉴德国先进教育理念与成功经验,拓展国际视野,不断提高专业骨干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以及国际跨文化交流能力。我校拟开展2019年中德合作上海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的申报工作,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 坚持师德为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 培训对象为电子技术、机械制造、数控技术、商贸旅游类专业骨干教师;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教师。
3.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并通过统一组织的遴选面试。
4.企业经历累计6个月(含)以上,并系统讲授过本专业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教学考核优良。
5. 教学科研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2) 市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 市级精品课程、示范品牌专业(排名前五),或校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4) 市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成员。
(5) 国家级规划教材参编者,或校本教材主编。
(6) 上海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指导教师。
(7) 到帐经费1万及以上横向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与审核
二级学院(部、处、中心)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须登陆学校网站www. succ.edu.cn通知栏下载并认真填写《2019年中德合作上海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推荐表》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2)。推荐表交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最晚于5月27日前交学校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三、培训与考核评价
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德国工商行会(手工业行会)颁发的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由上海市教委与德国巴伐利亚州文教部联合授予的项目培训合格证书,上海市教委将继续资助其在各自院校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科学研究等活动。
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骨干教师资质及相应待遇,三年内不得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师资培训项目。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为6个月全脱产培训,其中2019年7月、8月在国内培训和2019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德国培训。国内培训由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德职教师资职业技能提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德国培训由德国巴伐利亚州文教部负责组织落实。培训方案分教育教学能力研修和专业实践能力培训两个模块,培训场所分设在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中心、企业和跨企业实践中心,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培训中心学习与企业实践板块交替式培训模式。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57464112
附件1 2019年中德合作上海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推荐表.docx
附件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研修培训申请表.doc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