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11-13 17:46:38      阅读: 128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沪城建院[2018]122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申报对象:

1、二级学院(部)专业技术岗教师;

2、职能、教辅部门专业技术岗教师依据本人所开课程,向开课二级学院(递交认定材料

注:2018年至今学校认定人员无补充材料,无需再次申报

二、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程序

    1、教师申请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持材料认定申报表归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

2、部门初审

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佐证材料不全的人员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最终汇总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填写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核

学校通过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双师素质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认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认定情况,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发文。

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材料的相关说明

1、材料报送要求

二级学院(务必2020年1130之前将本部门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材料整理电子版和纸质版核查无误并由负责领导签字敲章后报送至人事处。

纸质版材料包括: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材料送至人事处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303室

电子版材料包括:《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文件)压缩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人事处李一娜老师,021-57463763

2、关于报送材料的补充说明

涉及企业践习培训或证书时效的,本次认定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教师系列讲师以上职称如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相关认定条件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方可申请

2018年至今,以学校文件规定认定条件4、6、7申报并通过认定的情形,截至2020年11月如果超过时效,教师本人应提交补充材料予以复核。

获得社会、行业公认的能工巧匠或行业大师称号者须提供证书;

认定符合“每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条件者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成果使用说明

所有佐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人事处

                                    2020年1113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附件3:《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pdf

附件2: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3: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