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沪城建院[2018]122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申报对象:
1、二级学院(部)专业技术岗教师;
2、职能、教辅部门专业技术岗教师:依据本人所开课程,向开课的二级学院(部)递交认定材料。
注:2018年至今学校认定人员若无补充材料,无需再次申报。
二、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程序
1、教师申请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持材料,认定申报表归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
2、部门初审
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佐证材料不全的人员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最终汇总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填写《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核
学校通过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双师素质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认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认定情况,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发文。
三、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认定材料的相关说明
1、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务必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将本部门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材料整理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核查无误并由负责领导签字敲章后报送至人事处。
⑴纸质版材料包括:《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材料送至人事处(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303室);
⑵电子版材料包括:《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文件)。压缩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⑶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人事处李一娜老师,021-57463763。
2、关于报送材料的补充说明
⑴凡涉及到企业践习、培训或证书时效的,本次认定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
⑵申报人员原则上应为教师系列的讲师及以上职称,如具有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但符合相关认定条件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方可申请;
⑶2018年至今,以学校文件规定认定条件4、6、7申报并通过认定的情形,截至2020年11月如果超过时效,教师本人应提交补充材料予以复核。
⑷获得社会、行业公认的能工巧匠或行业大师称号者须提供证书;
⑸认定符合“每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条件者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成果使用说明;
⑹所有佐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人事处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附件3:《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