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2021年设备预算计划有关注意事项
为切实做好编制2021年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和耗材预算工作,方便各二级单位编制2021年有关预算,资产管理处根据以往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的经验,对有关需要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归纳了十条,供各二级单位参考。
一、有关政府采购
凡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其中属于集市采购范围的,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集市采购;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须委托上海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各单位可以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查询集市采购目录(http://www.zfcg.sh.gov.cn/)。编制相应设备预算时,应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电子集市提供的型号和价格作为确定预算依据。资产管理处在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上海市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后会及时转发给各单位。有关政府采购政策问答,各单位也可至上海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业务问答栏目(http://www.shzfcg.gov.cn:8090/help/help_ywwd.htm)进行查询。
二、有关招标采购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在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须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同时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物资采购暂行规定》的要求,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采购,各单位在编制相应金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服务等因素。
三、有关设备预算
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预算时,预算单价低于1000元的物资纳入办公用品、易耗品的预算,同时应将同类设备一般合并作为一个项目,避免今后审计时出现拆分预算项目嫌疑。编制设备预算的名称中不得带有品牌、型号等内容,也应避免“基本设备”、“设备购置”等含糊不含的内容。凡是预算内容涉及到网络设备,请先与图文信息中心沟通联系,经图文信息中心出具意见后再纳入预算。
四、有关预算金额
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预算时,应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充分考虑运输、安装及价格波动等各种因素,预算金额可以参考其他单位采购同类设备的金额,不建议以淘宝、京东等电商价格作为测算依据,以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预算金额不足导致无法采购。
五、有关办公设备与专用设备预算
凡是与行政办公工作有关的设备列入办公设备费项目,与教学实训等业务有关的设备列入专用设备费项目,项目设备费主要指已通过校级项目评审后入库后按规定出库项目中的设备,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严格禁止将未通过评审项目中的设备化整为零,拆分列入专用设备费。
六、有关进口设备采购
各单位在编制2019年预算中如有采购进口设备的意向,请附相关采购进口设备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材料,以便于资产管理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必要的进口设备采购论证工作。通过有关论证后方可进行进口设备采购。各单位编制进口设备预算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到关税、运费等一系列影响预算金额的因素。
七、有关办公用品采购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本部门2019年全年及2020年上半年办公用品、易耗品采购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公示的《通用类办公用品目录(2020版)》,合理编制明年相关预算的依据。
八、有关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
学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促进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财资〔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当有关设备到达使用最低年限且经确定确已无法使用的,可以列入下一年预算计划进行更新。家具的更新报废需要通过市教委组织第三方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九、有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各单位编制办公设备预算时,应当参照《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标准(试行)》(沪财委〔2014〕39号)的规定,不得超标准配置。
十、有关设备预算中的安装施工费用比例
凡是列入设备预算的,其所含安装施工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10%。
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