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处)是校党委领导下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本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校培训干部、统战部和老干部处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党建工作规划和执行。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拟定全校党建和组织工作计划、制度、报告、总结和各类文稿,经学校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 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实施。根据党章、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基层组织工作,党内民主生活,党员教育、培养、发展等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地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和遵守。

3. 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的开展。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有关党内统计、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籍的管理、各级各类的内查外调证明材料及党内先进评选等日常党务工作。

4. 负责党校的规范建设。充分利用党校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

5. 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科学制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好对中层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培训、考核和监管,建立完善党员、干部信息管理数据库,按时做好统计报表、资料清理归档和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6.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规定,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各项制度;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离退休人员精神文化活动。

7. 协助党委做好领导班子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

8. 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