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推动院校建设工作进程,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将开展201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校教职工。
(2)校外有志于投身学院教育科学研究的人士。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17年度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直接从事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研究的基础。鼓励各二级学院、部门与其他研究机构、校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承担学院其他方面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申报此次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详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三、研究要求
(1)申报学院201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应结合学院“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关注教育教学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联系实际、服务实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求内容翔实、观点明确、文风严谨。
(2)项目参考题目原则上限规定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将优先考虑和选择研究方向倾向于实务研究的项目。
(3)立项项目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完成,2017年立项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报告;青年项目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由学院和作者共同所有,公开发表论文应注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4)研究项目成果应符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成果的要求。
四、时间及进度安排
2017年3月10日,向全校发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报者认真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各二级学院、部门应统一组织推荐申报;各二级学院、部门应统一填写部门意见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3)。
2017年4月18日,项目申报截止。各二级学院、部门(职能部门申报以联合工作组为单位)统一报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将电子版发至yjs2599@163.com 邮箱。联系人:乐沁,电话:021-57460190;021-31118177转116 。
杨浦校区2017年4月13 、14日集中上交材料,地点:行政楼106B室;奉贤校区2017年4月17、18日集中上交材料,地点:行政楼309室。
2017年5月上旬,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的立项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向立项者发立项通知。
2017年5月中旬,学院科技处组织开题。
五、经费资助
(1)申报项目由学院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纳入学院2017年科研预算计划,由专项经费支付,专款专用。原则上重点项目上限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上限不超过5万元;青年项目上限不超过3万元。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立项金额和实际需要合理使用预算经费。
(2)经费资助程序为:项目立项后,完成期为一年的,预付项目经费的50%,余款待项目结题评估合格后支付;完成期超过一年的,预付项目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40%,项目结题评估合格后支付余款20%。项目没有通过结题评估的经费处理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