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18-09-10]   发布单位:财务处   阅读次数:852

各部门、二级学院:                           

    学校根据财务工作实际,起草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办法》,并修订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财务报销审核细则》,自本学期起执行。同时把《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一并挂网,请在报销中执行。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8年9月1日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财务报销审核细则.pdf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办法.pdf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暂付款凭单使用办法暂付款管理办法.doc
暂付款凭单样张.jpg
公务机票购买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