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报的通知


[2022-04-01]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566

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海教育委员会《“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和《关于开展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20〕5号)要求,202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将继续紧密围绕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开展,在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路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参加过市教委组织的202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3.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5.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二、申报主题

2022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两点:一是继续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学术、进学科;二是结合“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数字化应用能力,掌握慕课资源建设、在线教学和虚拟教研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教师在线教学、教学管理及虚拟教研的能力。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2022年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选派一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每位青年教师须完成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各一项选题。

三、经费资助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4万元。对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获优秀的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增加1万元。

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遴选课程思政与在线教学相关优秀成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四、申报流程

1. 4月1日-4日 申报教师填写附件3-4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其中需将导师填写的培养计划及推荐意见录入到《申请书》。各二级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 4月5日 各二级学院(部)将附件3《申请书》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succ.edu.cn;将附件4《汇总表》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3. 4月6日-10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人选;并把推荐申报教师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打包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4. 4月11日-15日 人事处汇总评审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推荐选派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5. 4月16日-19日 推荐选派人员登录http://pyzz.7721.net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指南见附件2)

6. 4月20日 推荐选派人员将下列书面材料提交人事处: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网上申报生成)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导师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教务处联系人:孟春        电话:13917115797

人事处联系人:杨子爱      电话:15800744848

 

附件:

1. 2022年研究选题指南

2. 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

4.《汇总表》

 



附件1:2022年研究选题指南.doc

附件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doc

附件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样表).doc

附件4:汇总表.xlsx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