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沪城建院〔2018〕115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启动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1.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者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专业主任签字后交到部门科研工作联系人处由部门审核、汇总。
2.各部门审核材料并签字盖章、初步认定奖励金额,并在规定时间内,部门科研工作联系人将汇总表和教师的申请材料一起交到科技处。
3.科技处审核申报材料、确认奖励金额、网上公示。
4.科技处将奖励名单报主管校领导签字,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5.有争议的由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审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6.科技处将奖励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备案、财务处发放奖金。
二、 材料报送要求
科研成果奖励材料包括: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2)学术论文需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首页和该杂志的收录证明;纵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和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均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横向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需提供财务相关证明。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3)。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10月31日之前:教师填写申请表,二级院部初审。
2. 2018年11月2日之前: 各二级院部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与上述纸质材料送至奉贤校区图文信息中心311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huxiaoxia@succ.edu.cn 。联系人:胡晓霞,联系方式:021-57461806。
四、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2.教师申请科研奖励,参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流程表》(附件4)。
3.教师申请论文奖励,参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论文收录查询指南》,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4.二级院部审核科研奖励,参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
5.科技处审核科研奖励,参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的数据,2019年起将以此平台数据作为奖励依据。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科技处胡晓霞老师,021-57461806,huxiaoxia@succ.edu.cn。
五、附件
附件1.沪城建院〔2018〕115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