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校级教学研究类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亍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沪委发[2019]5号)、《上海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试点方案》(沪教委高〔2019〕11号)等文件要求,激发我校教师从事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管理机制,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立项研究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理论基础,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符合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鼓励创新。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模式。
(三)注重实践应用。立项研究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去选择题目和确定内容,鼓励支持研究和解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并应用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接受个人或团队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或人事处认可的柔性引进人才,团队成员可以有部分校外专家。
2.研究成果要具体明确,主成果一般为研究报告、工作方案、规划、制度等应用性成果,可以有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伴随性成果。
3.根据项目任务大小,对项目准予以经费资助。
4.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二年,2021年3月中期检查,2022 年 4月结项验收。
三、申报时间
2020 年 4 月 22日前,申报人将申报书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 jwc@succ.edu.cn。 联系人:孟春 13917115797 。
教务处
2020年4月2日
附件:
1.2020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学研究类项目选题指南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1:2020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学研究类项目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