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
2017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已经开始结项验收工作,请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做好各项工作。
一、结项材料要求
按照立项申请书的项目预期研究成果提交成果材料:
(一)成果要求
1.重点项目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负责人在专业期刊或学报上发表论文 2 篇,其中至少有 1 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完成项目结项报告。
2.一般项目成果要求:
一般项目负责人在专业期刊或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完成项目结项报告。
3.青年项目成果要求:
青年项目负责人形成研究报告,完成项目结项报告。
依托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第一完成人的单位均应按规定标注“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专利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
(二)格式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不要随意修改格式。
二、材料提交要求
结项材料电子版:结项报告、发表论文的扫描版。
结项材料纸质版:结项报告、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需二级学院/部盖章,复印要求:A4双面复印,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电子版结项材料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发至yjs2599@163.com邮箱,纸质版请于暑假开学后的第一周内交至科技处: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311室、杨浦校区B楼103室。联系电话:57461806、31118788-116。
注:如项目负责人有意愿申报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允许提前结项,请于2019年5月29日前将结项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及地点。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