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和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和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和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项目》文件通知,现将学校项目申报、推荐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

1.针对对象: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主要针对具有国际、国内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顶尖文艺名家来华来沪(留沪)依托高校,从事交流、教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开展与文化艺术产业紧密结合、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相关活动。

2.针对领域:涉及的类别包含文学创作、美术绘画、舞台艺术、影视创作、新闻出版、工艺美术、视觉艺术等领域。

3.资助额度:每个工作室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50万。实际资助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高校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

1.针对对象: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主要针对当前文化艺术领域紧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技能与创意人才来华来沪(留沪),依托高校从事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与创作实践、具有相当发展潜力与后劲的青年人才或相关领域的能工巧匠。

2.针对领域:主要包含美术绘画、舞台艺术、新闻出版、工艺美术、视觉艺术、非遗传承等。

3.资助额度:每个工作室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60万元。实际资助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旨应聚焦于文化艺术领域,具有明确的主题,使其成果具有更高的目标定位和应用价值。引进的人才既服务于高校教育、支撑其学科发展;又服务于科学艺术领域的实践,促进该领域的发展壮大。工作室负责人应为来华、来沪(留沪)和教育系统之外的增量人员(拟引进或引进不满一年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室团队成员中非校内在编人员须占50%及以上。

(二)申报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高端专业型与研究型复合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国际学术背景或演出、设计、创作等工作经历,专业水平或学术成果具有国际影响力或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得到国际国内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申报高校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相关领域具有相当发展潜力与后劲的青年人才或相关领域的能工巧匠等,应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历、较强的专业原创能力和创新思维,作品多、创作水平高且具有敏锐的文艺产业领域前沿洞察力,有可挖掘的专业发展潜力。

(四)工作室项目负责人全面主持工作室工作,确保具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室建设,确定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确保工作室按照目标和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三、经费及项目管理

(一)项目经费应严格根据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核准的预算执行。具体执行细目以《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见附件2)里《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为依据。

(二)项目经费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图书资料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原则上人员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三)所有申报项目以年度制定计划,获得批准立项后,目标产出和经费执行均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

(四)项目实施中,原则上要按照申报书设定的计划实施。

四、申报、推荐流程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按照项目申报条件组织自愿申报,同类型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不可多项申报。申报材料须经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由二级学院(部、处、中心)递交人事处。

五、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格(附件1和附件2)。所有表格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8份,于2019年10月11日16:00之前交人事处(图文信息303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胜永   联系电话:57464112

邮箱:rsc @succ.edu.cn

附件1:2020年度财政预算评审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件2:申报文本标准格式(2020年项目)

 

附件1:2020年度财政预算评审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申报文本标准格式(2020年项目)(1).doc

 

人事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