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学校人事制度。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各类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人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机构岗位管理。依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统筹规划学校的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编制计划、使用和调整。

3.负责人才引进和聘用。依据学校发展实际,制定各类人才的招聘计划和聘用细则,制定与实施国内外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引进和配套政策;落实招聘任务,及时补充人员缺口,做好各类人员的合同管理。

4.负责薪酬规划和管理。结合上级文件和学校特点,科学制定薪酬制度、年度工资计划,按时做好工资津贴补贴的审核发放,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完成各类工资报表统计及填报工作。

5.负责师资培训和建设。制定不同发展阶段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师资培养、专业发展提升计划。做好办理教师及其他专技人员国内外进修学习和培训的选拔、报批和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教职工的考核、鉴定和奖惩制度。

6.按照党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积极开展师德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教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做好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有计划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激励,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教师和其他专技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建立业务考绩档案。

8.负责编外员工的聘用与管理。做好各类编外用工的审批、使用、管理; 办理聘请兼职教师的有关手续;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9.负责人事日常事务管理。做好人事信息网站、教职工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办理教职工校内工作岗位流转手续、教职工请假手续的审批、备案、考勤统计等工作;落实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待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教职工出国审批和管理工作。

10.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完成校内人员因公(私)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登记备案、清理归档等工作。

11.协同工会做好慰问教职工伤、病员工作,以及丧葬事宜、善后工作。

12.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