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
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大会部署,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引领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按照上海市教委有关通知,开展202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选树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典型,集中展现新时代上海教师队伍立德树人、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新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为加快推进上海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坚强师资保障。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在职教师。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学校遴选后上报1名候选人。曾获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工作流程
1.基层推荐。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
2.遴选推荐。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基层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产生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建议人选。
3.组织审定。建议人选报组织审定并公示后上报。
五、推选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7月3日(星期四)12: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rsc@succ.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1.《202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附件);
2.推荐人选简要事迹。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感染力强,字数为500字左右(第三人称),直接填写在《202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表》相应栏目内。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57463763
附件:202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1日